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汕中法执一字第4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通知,要求原陆丰市建设局协助将粤房地证第0631389号《房地产权证》的部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陈建武,现陈建武向我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因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权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
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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