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3-09-13 10:54:21
本网
字体:大中小
林景高因《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于2023年2月6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
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林景高 | 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委会下蕉园村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陆府国用(2008)字第0508645号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