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博美镇经营性公墓项目的建设,博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陆丰市博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陆丰市博美镇经营性公墓项目)》。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管理行为,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决定于2023年8月31日对拟定的成果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3年9月5日15:30
听证会地点:陆丰市自然资源局4楼401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听证对象
1、报名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822616
3、听证对象:
(1)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丰分局代表;
(2)本次规划修改涉及的博美镇、点石村代表,其他利益关系人或组织代表;
(3)以个人身份或其他组织推选的博美镇范围内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三、听证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