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2023-08-28 12:06:29 本网 字体:

  根据于2023年8月28日出具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下列不动产由继承人林嘉琳、林嘉立两人共同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1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左侧,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证》陆府国用(2009)第0410342号

林嘉琳林嘉立

陈美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陆丰市城东镇城东新区二巷26号(七小区)

继承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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