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海域使用权收回公告
2023-08-08 09:53:48 本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得批准的,海域使用权终止”的规定,下列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已依法收回。现公告如下:

序号

海域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证

用海类型

用海面积
(公顷)

用海位置

1

陆丰市甲子渔港建设中心

粤〔2023〕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4440号

渔业用海

39.0908

甲子渔港内海域

  特此公告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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