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土地收回的公示
2023-08-08 10:18:45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3〕510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7期)”,对收回国有土地的地块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土地一宗,位于东海大道西侧、厦深铁路南侧,面积19616.94平方米(29.4254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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