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3-07-07 16:55:50
本网
字体:大中小
李桂华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3年3月28日在《汕尾日报》第8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
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李桂华 | 陆丰市东海镇洛洲村二十二米路南侧陆丰碧桂园凯旋华府4号楼珑湾二街5栋1003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20)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0714号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