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3-04-28 10:12:46 本网 字体: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1581执83号之三要求我局协助执行办理下列不动产抵押登记,并涂消下列产权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þ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

抵押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粤(2018)陆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787号

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581016013GB00005W00000000

陆丰市南塘镇溪南村委内隆公路北侧四柱湖路段

1.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粤1581执83号之三;2.被执行人:郑佛炉、陆丰市高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57号

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581016013GB00007W00000000

陆丰市南塘镇溪南村四柱湖路边东侧

内容同上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58号

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581016013GB00006W0000000

陆丰市南塘镇溪南村委内隆公路北侧四柱湖路段

内容同上

粤(2020)陆丰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97号

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581016013GB00006W0000000

陆丰市南塘镇溪南村委内隆公路北侧四柱湖路段

内容同上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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