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陆丰市东海镇“港龙城”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23-04-07 17:00:10 本网 字体:

  本机关收到关于陆丰市东海镇“港龙城”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鉴于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涉及小区公共利益,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十六条之规定,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陆丰市东海镇“港龙城”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听证会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听证会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4楼401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陆丰市东海镇“港龙城”二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四、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员组成:

  1.主持人:林柏洋(分管领导)

  2.听证员:郑  炜(执法大队副队长)

  林裕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工作人员)

  3.记录员:郑淇凡(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工作人员)

  4.行政许可申请人:陆丰市振海实业有限公司

  5.专家代表:习建仓(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翁育宛(陆丰市住建局总工室总工程师)

  6.其他利害关系人

  五、申请参加听证的条件与要求

  (一)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如报名人数过多,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间先后顺序兼顾广泛性、代表性予以确定。

  (四)一旦通过审核确定为听证代表的,须为本人参加,并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及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

  (五)申请材料提交至陆丰市自然资源局302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以法人、社会组织、机关团体名义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持单位有效推荐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听证代表的,推选过程及结果应经公证处公证,人数最多不超过十人。

  (三)听证参加人有委托他人代理听证的权利,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举证、质证和查阅听证笔录的权利,有放弃听证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听证纪律的义务。

  七、通告说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

  (一)网站:http://www.lufengshi.gov.cn/gtzy/(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实地:项目现场

  联系电话:0660-8833919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4楼401会议室

  邮编:516500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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