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3-03-27 10:15:26 本网 字体:

  刘泽森因《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于2022年7月29日在《羊城晚报》第A12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刘泽森

陆丰市碣石镇可塘仔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陆府国用(1993)第0005230/15220300934号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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