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陆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为期30天),有效反馈期至2023年3月30日24:00
二、公示方式
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lfgtgbg@126.com
2.联系方式:0660-8822616(接听时间:9: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汕尾市陆丰市东海大道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收)
(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陆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字样)
附件:《陆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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