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3-01-19 10:17:51 本网 字体:






根据抵押权人及抵押人的申请,该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无法提供,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抵押权证明号:陆他01000003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丰支行

曾汉壮

抵押权首次登记

陆丰市东海镇人民东路4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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