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2-12-29 10:10:52 本网 字体:

  

  蔡广泽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2年10月11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

地址

证书类型

证 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蔡广泽

陆丰市碣石镇万信花园商住楼三幢201号

不动产权证书

粤(2018)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442号

127.62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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