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2-11-01 10:50:22
本网
字体:大中小
编号:[2022]008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陆丰市甲东镇可湖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 所有权 | 陆丰市甲东镇可湖经济联合社属下 |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甲东镇可湖经济联合社土地交界 | 1、74.42㎡共4宗;2、52.5㎡共7宗; 3、80.64㎡共2宗;4、70.8㎡共2宗; 5、80.63㎡共2宗;6、80.6㎡共2宗; 7、66.71㎡共2宗;8、56.44㎡共3宗; 9、54.48㎡共2宗;10、84.07㎡共3宗; 11、84.25㎡共2宗;12、84.06㎡共1宗; 13、54.99㎡共1宗;14、57.19㎡共1宗; 15、49.6㎡共1宗;16、55㎡共1宗; 17、57.21㎡共1宗;18、52.49㎡共1宗; 19、56.45㎡共1宗; | | 总共39宗土地 |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