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2-10-09 20:05:58 本网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东海镇经济联合总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

所有权

陆丰市东海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

 东、北均至龙口巷口经济合作社与头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与头肖经济合作社争议地土地交界、南、西均至头肖村头肖经济合作社与上围经济合作社争议地土地交界

1858.89㎡

共1宗土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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