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2-10-09 17:17:13 本网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碣石镇上洋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

所有权

陆丰市碣石镇上洋经济联合社属下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碣石镇上洋经济联合社土地交界;

1、100.00㎡小计3宗;

2、99.99㎡1宗。

共4宗土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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