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2-10-09 16: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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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四至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官路厂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 所有权 | 陆丰市金厢镇蕉园村官路厂经济合作社属下 | 东、西至、南、北均至陆丰市碣石镇金厢镇蕉园村官路厂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 1、100.00㎡计2宗; 2、90.00㎡计3宗; 3、100.01㎡计1宗; 4、85.29㎡计1宗; 5、99.99㎡计1宗。 | | 合计8宗土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