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2-10-09 10:28:35 本网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大安镇大安村南社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

所有权

陆丰市大安镇大安村南社经济合作社属下

东、南、西、北均至陆丰市大安镇大安村南社经济合作社土地交界

120.00㎡

共10宗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91.00㎡

91.0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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