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2-11-15 10:12:46 本网 字体:

    根据抵押权人及抵押人的申请,该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无法提供,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抵押权证明号:2009000299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陆丰支行

陈伟力

预告抵押

陆丰市东海镇广汕公路北侧河图新区华辉新都A区一期6座A幢102号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