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王文娟因配偶张育群(已故)《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于2021年11月8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后持广东省陆丰市公证处《公证书》[(2022)粤汕陆丰第17号],向我局申请继承张育群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27日之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予以登记,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联系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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