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用海批复公告(2022年第3期)
2022-08-08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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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对陆丰市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锚地及航道疏浚工程用海续期予以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期限 | 批复 时间 |
1 | 陆丰市甲子渔港避风锚地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 陆丰市甲子渔港建设中心 | 陆丰市甲子渔港内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 | 36.07 | 1年 | 2022年 8月5日 |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用海 | 3.0208 | 1年 | 2022年 8月5日 |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