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2-07-27 09:55:39 本网 字体:

  郑景山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于2022年7月22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不动产明细表

权利人

地  址

证书类型

证  号

土地面积(㎡)

郑景山

陆丰市东海镇炎龙管区月中路北一排一座之二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陆府国用(2006)第0106530号

200.43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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