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广核汕尾甲子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汕尾碣石海上风电场项目)》成果的公告
2022-07-19 10:03:47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广核汕尾甲子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汕尾碣石海上风电场项目)》,并于2022年7月12日经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15002021012)。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的规定,现将该预留规模方案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中广核汕尾甲子三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广核汕尾碣石海上风电场项目已列入《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汕尾市2021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汕发改重点函〔2021〕79号),项目用地不符合汕尾市陆丰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项目建设,需使用汕尾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3579公顷。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本次预留规模使用的落实地块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面积共计7.3579公顷。预留规模落实后,陆丰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

  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陆丰市碣石镇人民政府张贴公告。

  附件:1.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2.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

  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调整情况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其他

土地

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

用地

LS01

调整前

3.3647

0

0

3.3647

0

0

0

3.3647

调整后

0

0

0

0

0

3.3647

0

3.3647

LS02

调整前

3.9932

0

0

3.9932

0

0

3.9932

调整后

0

0

0

0

0

3.9932

3.9932

变化情况

-7.3579

0

0

-7.3579

0

+7.3579

0

7.3579


附件2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指标名称

2020年

落实前

2020年

落实后

变化情况

陆丰市

耕地保有量

42372

42372

0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7259

37259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03

20003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3819

13819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495

6495

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6184

6184

0

碣石镇

耕地保有量

3454

3454

0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902

2902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330

2330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603

1603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100

1100

0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727

727

0

  附件3

  预留规模落实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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