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2-07-05 17:46:49 本网 字体:

  吴远泉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于2022年4月28日在《汕尾日报》第8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不动产明细表

权利人

地  址

证书类型

证  号

土地面积(㎡)

吴远泉

陆丰市大安镇大安村西社田心仔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陆府国用(2006)第0605997号

54.24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26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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