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补证公告
2022-05-25 09:53:04 本网 字体:

  陈飞东因《房屋所有权证》证书遗失,于2022年3月19日在《汕尾日报》第4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不动产明细表

权利人

地  址

证书类型

证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陈飞东

陆丰市城东税局宿舍楼前栋西601号

房屋所有权证

粤房证字第0631171号

67.67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6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证书,原《房地产权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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