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2-04-14 11:16:21 本网 字体:


  柯佩亨因《房地产权证》证书遗失,于2022年3月15日在《汕尾日报》第7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

地址

证书类型

证号

面积(平方米)

柯佩亨

陆丰市东海镇红卫区人民路109号(原41号)

房地产权证

粤房地证字第0900010599号

土地面积:562.46建筑面积:470.40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9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地产权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