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星都经济开发区)》成果的公告
2021-12-22 16:20:34 本网 字体:

  因陆丰市发展建设用地涉及《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需调整陆丰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广东省陆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星都经济开发区)》,并于2021年12月9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1〕39号)。本方案使用后,陆丰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1.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2.方案使用前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 22日



附件1

  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单位:公顷

地块性质

调整

情况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调入地块

调整前

37.8389

3.1954

9.5938

24.6331

0.4166

0

0.0007

调整后

0

0

0

0

0

37.8396

0

调出地块

调整前

0

0

0

0

0

37.8396

0

调整后

15.6799

13.7531

0

0

1.9268

0

22.1597

变化情况

-22.1590

+10.5577

-9.5938

-24.6331

+1.5102

0

+22.1590

  注:“+”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附件2

  方案使用前后陆丰市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调整前(2020年)

调整后(2020年)

增减情况

耕地保有量

42372

42372

0

永久基本农田

37259

37259

0

建设用地总规模

20003

20003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3819

13819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495

6495

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6184

6184

0

附件3

  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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