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15执344号,要求我局协助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和作废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地址
证书类型
证号
蔡锐
陆丰市甲子镇金堤路海景花园八幢15单元202号
不动产权证书
陆证0900003627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