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蔡锐)
2021-11-03 14:34:40 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15执344号,要求我局协助办理下列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和作废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地址

证书类型

证号

蔡锐

陆丰市甲子镇金堤路海景花园八幢15单元202号

不动产权证书

陆证0900003627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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