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王守东)
根据于2021年8月3日出具的《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20210803JS001),该不动产由受继承人王守东通过继承所得。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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