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林桂聪)
林桂聪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于2021年9月14日在《羊城晚报》A14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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