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遗失补证公告(高培钗)
2021-10-27 10:18:33 本网 字体:

       高培钗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于2021年8月19日在《新快报》第13版刊登遗失声明,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证书。我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权利人

地址

证书类型

证号

面积(平方米)

高培钗

陆丰市东海镇炎龙管区新开发区22米直路东十六排7-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陆府国用(2008)第0110038号

144.00

       对上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8日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并举证,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程序给予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660-8937559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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