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农转用预公告(陆国土征公字[2018]10号)
2018-11-21 16:36:54 字体:
集体 土地 农转用 预公告
 
陆国土征公字[2018]10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东海镇炎龙村径仔经济合作社的申请,经陆丰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海镇炎龙村径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农转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位置、范围
拟转用的土地位于东海镇炎龙村径仔经济合作社属下陆城城西中心村自留土地地段,其四至:东至新寨村土地;南至新寨村土地;西至二十二米规划路;北至陆城城西开发用地(具体面积以宗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转用的土地面积约2411平方米(折3.6165亩)。
三、规划用途:商服用地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组织人员对拟转用范围内的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和农户要积极配合;调查的结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确认。
五、该次转用土地为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只转不征,土地手续获得批准后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仍属村集体组织所有。
六、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如有异议者,可向东海镇人民政府或陆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
 
专此公告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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