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农转用预公告(陆国土征公字[2018]5号)
集体土地农转用预公告
陆国土征公字[201 8 ] 5 号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河西镇香校村委会的申请,现将使用河西镇香校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农转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位置、范围
拟使用的土地位于河西镇香校经济联合社三孔西路渡糟溪底荒埔地地段,其四至:东至渡糟桥边;南至漆脚溪边;西至移动信号塔边;北至石柱路排水沟边(具体面积以宗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使用的土地面积约16855平方米(折25.2825亩)。
三、规划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局将组织测量单位对拟使用范围内的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相关部门和农户要积极配合;调查的结果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该次使用土地为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只转不征,土地手续获得批准后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仍属村集体组织所有。
六、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如有异议者,可向河西镇人民政府或陆丰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
专此公告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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