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林业区城镇建设)》成果公告
2018-08-07 10:35:34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 字体:

关于《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林业区城镇建设)》成果公告

 
 
       因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发展建设用地涉及《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需调整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林业区城镇建设)》,并于2018年7月27日经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汕国土资函〔2018〕349号)。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星都经济开发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请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
1、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2、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前后星都经济开发区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陆丰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6日

附件
附件1   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单位:公顷

地块
性质
调整
情况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
土地
合计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小计 城乡建
设用地
调入
地块
调整前 38.2236 2.4855 0.5410 35.1971 0 0 0 3.2293 41.4529
调整后 0 0 0 0 0 41.4529 41.4529 0 41.4529
调出
地块
调整前 0 0 0 0 0 41.4529 41.4529 0 41.4529
调整后 34.6463 16.5230 1.9811 5.3871 10.7551 0 0 6.8066 41.4529
变化情况 -3.5773 +14.0375 +1.4401 -29.8100 +10.7551 0 0 +3.5773 0
 
注:带 “+”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附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前后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指标 2020年调整前 2020年调整后 使用前后变化量
总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586.7 586.7 0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41.3 541.3 0
建设用地规模 471 471 0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79 379 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85 185 0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92 92 0
 
 
附件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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