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9-28 0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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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1581执271号之四,要求我机构作废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2)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3677号 | 郑木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九号路南上海路东港龙城项目(一期)4座1单元2501号 | / |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