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9-15 16:35:36 本网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陆房BH044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丰支行

预告

441581002011GB00001F00010106

陆丰市甲子镇元高区滨海公路东侧滨海花园二区二幢702号

(预告登记义务人陈涛)

  附件:遗失声明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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