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9-14 17:37:18 本网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陆府国用(1998)字第0001640/15220100516号

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海镇洛洲小区新华路南侧

土地使用权面积:972㎡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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