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东海街道一宗综合用地明确用地性质的批前公示
2026-09-07 15:49:18 本网 字体:

  根据《关于汕尾市区明确综合用地性质的意见》(汕自然资〔2025〕27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明确陆丰市东海街道一宗综合用地土地的用地性质,现将明确结果批前公示如下:

序号

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

证号

宗地位置

证载

面积

拟明确

土地用途

1

陆丰市汇信贸易有限公司

陆府国用(2009)第0111204号

东海经济开发区试验区东海大道第十二区

4290平方米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公示期为10日(自公示日起),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述材料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与用地有关的利害关系证明(如产权证书),明确异议内容及异议依据。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提出异议无效,我局将核发明确用地性质的意见。

  联系地址:陆丰市陆城行政新区永平路北

  联系电话:0660-8825551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