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7-07 16:46:25 本网 字体:

  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张婷

陆丰市东海镇龙湖路北侧上海路西侧陆丰碧桂园浪琴湾三街3栋901

不动产权证书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4138号

  附件:遗失声明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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