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水务局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6-05-11 17:23:35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6〕336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4期)”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水务局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水务局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东海街道乌坎村,面积2163.33平方米(折3.24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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