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自然资〔2026〕336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4期)”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水务局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无偿收回陆丰市水务局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东海街道乌坎村,面积2163.33平方米(折3.245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