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2026-04-01 10:08:21 本网 字体:

编号:20260401BDC0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4月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1

林裕玉

《房地产权证》

陆丰市东海镇广汕公路北侧河图新区华辉新都A区二期7座B幢201号

粤房地权证陆证字第0900008546号

庄海林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01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