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3-06 11:05:23 本网 字体:

  根据继承人郑到的申请,我局拟办理下列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原产权证书无法提供,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原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证号

面积

李振涛

陆丰市甲子镇新湖渔网厂南面四排7-8号

《房地产权证》证号:陆证0023298号

房屋建筑面积:349.60㎡

  附件:郑到《遗失声明》一份。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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