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6-02-10 10:00:27 本网 字体:

  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补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证书类型

不动产权证书号

1

曾粤鹏

陆丰市东海镇茫洋广汕公路南侧新城华苑一幢A座1703号

《不动产权证》

陆证0900010100号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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