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鸿祥港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的公示
2026-01-26 09:33:19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6〕67号

  根据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6期)”决定,对收回陆丰市鸿祥港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鸿祥港务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三宗,地块一位于东海镇乌坎管区货运码头西侧之四,面积14678.5平方米(折22.0177亩);地块二位于东海镇乌坎管区货运码头西侧之三,面积8580平方米(折12.87亩);地块三位于东海镇乌坎管区货运码头西侧之一,面积8713.5平方米(折13.0703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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