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12-01 17: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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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100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名称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至 | 备注 |
1 | 朱小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35.43/148.2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朱汉明宅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 |
2 | 朱汉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28.70/279.2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朱汉勤宅 南至:巷道 西至:朱小普宅 北至:空地 | |
3 | 朱汉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28.70/279.2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空地 南至:巷道 西至:朱汉明宅 北至:空地 | |
4 | 朱俊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55.76/413.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陈良粉宅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 根据相关规定,该宗地确权登记面积为120平方米。 |
5 | 周美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71.67/617.6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空地 南至:道路 西至:空地 北至:空地 | 根据相关规定,该宗地确权登记面积为120平方米,建筑登记面积为420平方米。 |
6 | 刘建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71.23/71.2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刘建波宅 南至:空地 西至:空地 北至:道路 | |
7 | 刘建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90.60/317.0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巷道 南至:空地 西至:刘建松宅 北至:道路 | |
8 | 刘伟浩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36.92/297.8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巷道 北至:道路 | |
9 | 朱俊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10.98/332.9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朱丽芳宅 南至:空地 西至:村宅 北至:道路 | |
10 | 朱丽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陆丰市陂洋镇陂沟村委会 | 130.20/390.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朱俊杰宅 北至:道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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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