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5-12-11 1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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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琼9027执71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5)琼9027执716号之二】,要求我局协助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李嘉苑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陆丰市京海实业有限公司 | 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旧牛围路口西南侧京海凤凰城8号楼2单元102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19)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5741号 |
联系电话:0660-882396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