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2025-12-11 16:48:58 本网 字体:

  陆自然资〔2025〕781号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一百一十三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3期)”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位于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南侧,面积40655.16平方米(折60.9827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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