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7-23 10:09:21 本网 字体:

  编号:0000143

  经初步调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卢素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陆丰市甲子镇新村一巷39号

东至:巷道;南至:谢惠吉共墙;西至:巷道;北至:郑木荣共墙

宗地面积32.42㎡/ 房屋建筑面积107.65㎡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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