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2025-03-26 11:08:44 本网 字体:

  编号:000011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四至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属下

东、西、南、北均至陆丰市南塘镇潭头经济联合社土地交界

3411.60㎡

文化设施用地

  公告单位: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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