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
2025-02-17 11: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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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因《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向我局申请补发新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我机构将按规定给予补办理补证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陆丰市行政新区永平路北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660-8823963。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证书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陈月娇 | 陆丰市甲子镇半径后洪海滨公路东侧1-3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粤(2020)陆丰市不动产权第0002567号 |
附件:
遗失声明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7日
